您的位置>>本站首页>>党政机构>>教务>>机构设置
       
 
      
简     介

教务处是管理全院教学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1. 组织各系制定全院本、专科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检查教学质量,总结教学及教学改革方面的各种经验;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及教学方面有关规章制度;研究并提出有关本、专科教学事业发展规划、教学体制方面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2. 组织各系按教学计划,编写教学大纲,编制各种教学文件,组织优秀教学质量奖、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组织和检查各系、教研室教学工作。
3. 负责审查本、专科开课计划,下达教学任务书,制定课程表,组织考试、学生生产实习、教学实习、毕业设计和教学资金预算、分配及检查。负责课程调度、教师考核及其它有关教学行政方面工作。
4. 负责全院本、专科教学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的规划和组织工作。负责全院教材的对内供应和对外交流工作。
5. 负责外聘教师的管理与讲课费的发放。
6. 负责电化教学计划及其管理工作。
7. 负责有关教学方面的对外联络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