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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 师 岗 位 职 责
     

•  坚持政治学习,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热爱教育事业,加强专业学习,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作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依据专业教学计划,制订教学大纲,准备规范的教学方案,教案不合格者不得上台授课。
•  按教案要求,积极做好课后辅导、答疑和作业批改、讲评等 工作。
•  按教学计划要求,认真做好复习和考试工作,不得漏题和打人情分。
•  组织和指导学生进行教学实践和第二课堂活动。
•  爱护和关心学生,鼓励学生进取,不得讽刺、辱骂和体罚学生。
•  言行规范,穿着整洁,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私自串课和停课,不在课上吸烟、不得酒后上课。
•  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总结教育成果,以科研促教学。
期末向系主任(或教务处)交一份学期教学和教学改革方面的总结材料。

                                     华瑞学院

                                2003 年 6 月 20 日拟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