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工程系学生会成员名单
职务 |
姓名 |
主 席 |
张道平 |
秘 书 长 |
张晓光 |
秘 书 |
王志博 |
学习部部长 |
苏航 |
学习部副部长 |
董力超 |
生活部部长 |
娄鸣鸣 |
生活部副部长 |
李润泽 |
体育部部长 |
黄焱 |
体育部副部长 |
郭雨 |
文艺部部长 |
周晓丽 |
文艺部副部长 |
单洪叶 |
宣传部部长 |
贺鹏宇 |
宣传部副部长 |
魏海涛 |
纪检部部长 |
高伟 |
纪检部副部长 |
王洪磊 |
石油工程系学生会章程
为了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化工系特制定以下各项规章制度:
一、干部任用制度
二、各部部长由主席团任用。
三、各部副部长由部长提名。
四、各部部员由部长任用,并送报主席团。
五、各部部员在试用期内无特殊情况,不可提出辞职。
六、每学期期末将对学生会各成员进行学习、工作评估,不合格者将被学生会除名。
七、每位学生会成员必须把学习放在首位,认真学习,保证良好的学习成绩。
八、部内若职务空缺,由部长作书面推荐,并经主席团及各辅导员审批通过方可任用。
九、会议制度
十、学生会会议制度分为主席团会议,部长以上级会议和部门内部工作会议。
十一、系学生会工作例会定于每周周一中午 12 : 10 ,地点 211 教室。会上,全体学生会成员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和感受,总结上一个月的工作,共同探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讨论近期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十二、各部长参加会议时要认真对前段工作做出总结并对下阶段计划做出汇报。
十三、每次会议由秘书处做好会议记录,并在会上通报各部上阶段工作完成情况。
十四、若遇到特殊情况会临时召开会议。
十五、无故缺席者将被学生会除名,迟到三次算一次旷会,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十六、每次会议出勤情况由秘书处记录(此记录将成为年末各部评优依据)。
十七、开会时会员务必对通信工具进行消音或关机处理,会议进行期间不得频繁出入会场以免影响会议正常进行。
十八、财务制度
(一)各部经费支出前,必须向主席上交预算,得到批准后方可执行 。
(二)各部应该注意发票中付款单位和各项内容的填写。
(三)客户名称应该开为“化学工程系”。
(四)商品名称填写必须清楚,必须符合允许支出项目。
(五)所购物品需与发票填写一致,笼统开写“办公用品、文具、奖品”等的发票不予报销。
(六)具备下列条件者,方可报销。
- 上交过经费预算,开支 50 元经内的由主席团批准,超过 50 元需经过辅导员批准。
- 如果特殊情况来不及上交预算,则必须补交且有主席团特殊批准。
- 发票上报时,背面要有三人签字,即经费支出经手人、学生会主席、辅导员。
- 各部上交发票时应附纸写明所购物品的品名、数量、单价、使用和剩余等情况,并附预算单。
- 每学期末学生会要做一次财物支出情况总结。
(七)日常工作制度
- 各部将每月工作总结于部长会议上交到秘书处。文件应在总结上阶段工作的前提下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大胆方略和建议。
- 各部举办的各项活动,进行的主要工作,事后由主要负责人填写活动记录并交秘书处。
- 由院举办的各项活动,记录工作由秘书处负责。
- 学生会成员在未经老师批准下,不得擅自逃课或进行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由秘书处进行存档(此记录将作为年终评优依据) 。
十九、奖惩制度
- 学生会全体成员应以全系同学的权益以及学生会的整体形象为重,服从学生会的领导和工作安排。
- 学生会每学期末将评出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
- 学生会听取工作意见,由主席团对工作出色,圆满完成工作计划,富有创造性的成员以表扬。
- 经主席团评定,工作有一次重大失误者记过一次,有重大失误达两次者将被开除学生会。开除决定将通报个人所在专业;如有虚报、假报学生会帐目,有贪污公款行为的个人,无论数额大小,将被开除学生会。
- 学生会各项会议,无故缺席、迟到者将被学生会除名,如有极特殊情况需提前与主席请假。
- 对工作态度散慢,工作无责任心的学生会成员进行记录,并在每周部长级会议上进行通报。
- 对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的人员,要求按实价赔偿并依其认识错误的程度给予处罚。
- 秘书处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上报主席团,由主席团提出改进意见。
- 各部长若因某部员表现极差予以开除,可向主席团提出申请,上报具体材料,经批准后按罢免顺序,申请通过,人事变动完成。同时罢免决定将通报个人所在专业。
- 学生会成员如受系内通报以上处分者,学生会将作开除处理。
- 凡在院、系举办的大型活动中无故缺席,以及活动中未经允许擅自离开者,一经发现将被开除学生会。
- 期末考试成绩中:补考一科者由主席团依据其平时工作表现酌情处理;补考两科以上者(包括两科)自动离开学生会。
- 在院、系活动中表现积极,为院系争得荣誉者由主席团核实,推荐,辅导员同意,会在年终综合测评时给予相应加分!
学生会成员工作认真积极,学习成绩合格经辅导员审核,年终可评为系“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由辅导员推荐参加院优秀学生干部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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