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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读者须凭本人借书证入库,领取替书板并按使用规则选书。
2、读者入库后可自由选书,从书架上取下的图书,如不借阅应放回原处,不许乱插乱放,以免乱架。
3、读者借书时应认真检查该书是否有圈划、撕页、换瓤等问题,发现后交工作人员处理后再出借,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4、图书借阅期限与册数:学生每人限借三册书以内,限期一个月内归还,可办理一次续借即延长一个月借期,不得代借;教师最多可借五册书,借期二个月,可续借。所借图书需按期归还,逾期还书,每册每天交违约金0.10元。
5、读者还书可委托他人代还。
6、选完书后,请将借书证与图书一起交给出纳台工作人员办理外借手续。未办外借手续带书出库,按窃书论处。
7、读者应爱护图书,不得在书上圈划、撕页、毁坏条码或偷窃,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读者所借图书如有遗失或损坏者,以一个月内赔偿与原书相同的新书(包括书名、著者、版次等)为原则,逾期无法购得新书时,将按图书丢书赔偿规定处理。
9、读者遗失借书证应及时到还书处挂失,经本人申请一个月后补发新证。
10、对违犯图书馆规章制度且态度恶劣的读者,除进行教育外,将给予三个月停止借书的处理。
11、读者应爱护公物,不得乱动本室仪器和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2、保持室内安静和卫生,严禁大声喧哗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严禁在阅览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严禁吸烟,吃东西。
13、不许带书包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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