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按照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法>的
通知》(教学[2007]3号)要求,各学校和省级行政部门都要建好了学校级查
询网页,并通过教育部注册平台中的公文收发上报给我们,还有个别的学校查
询网页正在建设中,请没有建设好的学校抓紧时间,务必于11月底前建设好;
省教育厅已经建设好了省级查询网页网址为: http://www.hlje.net ,07新生于
12月1日前可以查询到学籍注册信息,现要求各校务必将省级、校级07新生学籍
查询网址通知到2007级所有新生。
2007年11月26日
黑龙江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