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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台湾是中国的第一大岛,位于祖国东南沿海的大陆架上,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台湾自古即属于中国。台湾古称夷洲、琉球。中国人民早期开发台湾的时间可以上朔到一千多年以前。三国时吴人所著的《临海水土志》对此就有所著述。公元3世纪和7世纪,三国孙吴政权和隋朝政府都先后派万余人去台。进入17世纪以后,中国人民在台湾的开拓规模越来越大。至公元1893年(清光绪19年)时,总数已达到50.7万余人。他们带去先进的生产方式,大大加速了台湾整体开发的进程。台湾社会发展始终延续着中华文化的传统。
中国历代政府在台湾先后建立了行政机构,行使管辖权,早在公元12世纪中叶,宋朝政府即已派兵驻守澎湖,将澎湖地区划归福建泉州晋江管辖。元、明政府在澎湖都设有行政管理机构“巡检司”。1684年(清康熙23年)设“分巡台厦兵备道”及“台湾府”,隶属福建省管辖。此后,逐步在台湾扩增行政机构,加强对台湾的治理。1885年(清光绪十一年),清政府正式划台湾为单一行省,任刘铭传为首任巡抚。
17世纪初,荷兰殖民者侵入台湾。不久,西班牙人侵占了台湾北部和东部的一些地区,后被荷兰人赶走,台湾沦为荷兰的殖民地。1662年2月,郑成功从荷兰殖民者手中收复了中国领土台湾。1840年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逼迫中国开放通商口岸,19世纪60年代,台湾的部分地区相继开港。1874年4月,日军入侵台湾。1884—1885年中法战争期间,法军进攻台湾,战后法军被迫撤出。1894年(清光绪20年),日本发动了侵略中国的“甲午战争”。翌年,清政府战败,在日本胁迫下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此后,两岸中国人民为反对日本侵占台湾,进行了英勇不屈的斗争。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签署的《开罗宣言》指出,“要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土地,例如满州、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后苏联参加)签署的《波茨坦公告》又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同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10月25日,同盟国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在台北举行,受降主官代表中国政府宣告:自即日起,台湾及澎湖列岛已正式重入中国版图,置于中国主权之下。至此,台湾、澎湖列岛重归于中国主权管辖之下。
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是全中国人民一项庄严而神圣的使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为之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
1955年5月,周恩来总理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上提出,中国人民解决台湾问题有两种可能的方式,即战争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这是第一次公开提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主张。1979年1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宣告了中国政府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1981年9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发表谈话,进一步阐明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表示“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1982年1月11日,邓小平同志就叶剑英的上述谈话指出:这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1995年1月30日,江泽民同志发表《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谈话,提出了发展两岸关系、推动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再次郑重建议两岸就“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逐步实现和平统一”进行谈判。并且提议,作为第一步,双方可先就“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进行谈判,并达成协议。在此基础上,共同承担义务,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并对今后两岸关系的发展进行规划。1997年9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江泽民代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再次重申了上述主张。
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八项主张
199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代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发表题为《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重要讲话。这个讲话精辟地阐述了邓小平关于“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思想的精髓,并就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动祖国和平统一进程提出了八项主张。这一讲话体现了中央对台方针政策的一贯性、连续性和在新形势下的重大发展,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发展两岸关系、促进祖国统一的决心和诚意,是解决台湾问题的纲领性文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江泽民提出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的基本思想是:
(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八项主张的核心。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中国人民不但反对任何“台湾独立”的言行,也同样反对“分裂分治”、“阶段性两个中国”等违背一个中国原则的言行。祖国大陆与台湾虽未统一,但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对台湾拥有主权,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台湾当局所谓“分裂分治”论调的实质就是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大陆”、“中华民国在台湾”,企图在国际上制造“两个中国”,这是必须坚决反对的。江泽民还指出,对于台湾同外国发展民间性经济文化关系,我们不持异议;但是我们坚决反对台湾以搞 “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为目的的所谓“扩大国际生存空间”的活动。只有实现和平统一后,台湾同胞才能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真正充分地共享伟大祖国在国际上的尊严和荣誉。
(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可以分步骤进行。江泽民重申举行“正式结束敌对状态,逐步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谈判,同时又创造性地提出“作为第一步,双方可先就‘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进行谈判,并达成协议。在此基础上,共同承担义务,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并对今后两岸关系的发展进行规划”。这一主张既坚持原则、又具有灵活性,进一步表达了逐步实现和平统一的思想,并且提出了和平统一谈判可以分步骤进行的思想。所谓第一步谈判,就是根据现实情况,着眼于实现和平统一需要一个过程,可以暂时不谈和平统一,但是应在一个中国原则下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这是进一步发展两岸关系的必经步骤,有利于为两岸关系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满足台湾同胞求安定、求和平的愿望。这一谈判的目的,不仅在于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更重要的是两岸要共同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并对今后两岸关系的发展进行规划。因此,这一主张是江泽民讲话中一个极富新意的内容,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发展两岸关系、推进国家和平统一的决心和诚意,赢得了海内外中国人的理解和赞同。
(三)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江泽民明确提出“中国人不打中国人”的主张;并且指出我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搞“台湾独立”的图谋的。广大台湾同胞是能够理解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这一原则立场的。
(四)面向二十一世纪,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江泽民指出,世界各国都在制定面向未来的经济战略,把增强综合国力作为首要任务,以求在下一世纪到来时能在世界上占有自己的位置。面向二十一世纪世界经济的发展,要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以利于两岸经济共同繁荣,造福整个中华民族。江泽民第一次提出:“我们主张不以政治分歧去影响、干扰两岸经济合作”;“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将切实维护台商的一切正当权益”江泽民还指出,完全应当采取实际措施加速实现直接“三通”;并且表示,我们赞成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商谈并且签订保护台商投资权益的民间性协议。
(五)两岸同胞要共同继承和发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中华文化是维系全体中国人的纽带,是实现和平统一的文化基础。台湾的文化虽有自身的特点,但其主体是中华文化,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通过两岸文化交流,增进台湾同胞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和中华民族意识,有利于两岸同胞共同继承和发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有利于共同促进两岸关系的发展,推动祖国和平统一进程。
(六)进一步寄希望于台湾同胞。台湾同胞,不论是台湾省籍还是其他省籍,都是中国人,都是骨肉同胞、手足兄弟。江泽民强调,“要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作主的愿望,保护台湾同胞的一切正当权益”;还特别提出“我们党和政府各有关部门,包括驻外机构,要加强与台湾同胞的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关心、照顾他们的利益,尽可以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七)欢迎台湾各党派、各界人士同我们交换有关两岸关系与和平统一的意见。这一主张主要是针对台湾政治生态发生重大变化的实际情况提出来的,极具新意。它表明中国共产党愿意就两岸关系与和平统一问题,和除了顽固坚持“台独”立场的人以外的台湾各党派、各界代表人士进行接触,交换意见。江泽民在讲话中向台湾各党派、各界人士发出强有力的信息,希望台湾各党派、各界人士,以理性、前瞻性和建设性的态度推动两岸关系的发展,为中国的统一作出历史性的贡献。
(八)双方领导人以适当身份互访。中国共产党以往提出,“中共中央欢迎国民党中央负责人以及国民党中央授权的人士访问大陆”,中共代表也愿应国民党的邀请前往台湾,共商国是。江泽民首次使用了“我们欢迎台湾当局的领导人以适当身份前来大陆访问;我们也愿意接受台湾方面的邀请,前往台湾”的提法。所谓台湾当局领导人以适当身份来访,是指访问的身份应符合一个中国的原则。针对台湾当局领导人提出要在国际场合见面,以达到制造“两个中国”目的,江泽民明确指出“中国人的事我们自己办,不需要借助任何国际场合”。
江泽民在讲话中明确表达了不赞成无限期拖延统一的意见。他指出,早日完成祖国统一,是中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无限期地拖延统一,是所有爱国同胞不愿意看到的。江泽民呼吁全体中国人民团结起来,高举爱国主义的伟大旗帜,坚持统一,反对分裂,全力推动两岸关系的发展,促进祖国统一的完成。
江泽民提出的八项主张,是邓小平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思想在新形势下的运用和发展,是在海峡两岸实现统一之前,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指导原则。它所起的指导作用和产生的巨大影响,已为近年来的实践所证实,并必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进一步展现出来。
我校台胞情况
我校有台胞两人:
陈国成
徐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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