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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生 授 予 权

    目前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免试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硕士学位研究生权、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权、工程硕士招收培养权,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并经国家教委批准有条件接受外国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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